今天天气不错,夏日里难得不太热,坐在江边吹风倒是很舒适。
我父母在我十岁时双双车祸去世,只留下一大笔遗产和一间十一楼的公寓。他跟我同龄,是单亲家庭。他的母亲很快再婚了,把他一个人留在家里再也没回来,只是每个月打钱过来。
他也住十一楼,我隔壁。
我俩算是互相拉扯着长大的。
他很细心,但不会下厨。小时候我俩第一次做饭,把他烫了一次,从此我再没有让他进过厨房。
我做饭,他包揽剩下一切的事务,也包揽我。
我是在高二知道他的心意的。
那段时间这位好学生叛逆,天天拉着我逃课,出去玩,最关键是学校老师居然真的给他批假条——学神光环过分得要命。
晚霞满天,映着江水赤红一片,格外热烈。
他把我拉过去,欲言又止,最终还是沉默着看了这一场美景盛宴。
我明白他喜欢我。
我凑到他脸前嬉笑着说我“我也是。”
——我也喜欢他。
彼此喜欢的日子没过多久,他就病得住院了。
我心里惴惴不安,饭也吃不下,睡也睡不着,很多时候都睁着眼睛到天明。
最后那几天,他不忍心看我守着他,有天晚上腾了半张病床,叫我躺上去。
我顺势钻进了他怀里。
他身上好凉,冰得我心里不舒服。
他轻轻拍着我的背,声音有些嘶哑地说要考复旦,在上海定居,努力赚钱买一套两室的小公寓,再养一只猫。
公寓要有飘窗,他要在那里弹吉他给我听。
卧室的窗户要大,最好是落地窗,晚上可以看窗外万家灯火,即使关了灯屋子里也不会黑,这样我就不会害怕。
床就挨着窗户放,我睡里面,他睡外面。他挨着我,免得我又掉下床。
我静静听着他讲着我们的未来,又偷偷掉了几滴眼泪。他只是哄着我说没什么事了,叫我闭上眼睛睡觉。
第二天早上我睁开眼,他还睡着。
阳光透过窗户爬上了床,轻轻抚过他的脸颊。
他瘦了很多,病号服穿在他身上松松垮垮,皮肤白得刺眼,打篮球练出来的结实的小腿肌肉也不见了。
我起身,偷偷在他额头上亲吻了一下,眼泪不自觉落在了他细软的黑发上。
睡吧,以后我早起赚钱养家。
后来的一切都按照他说的,扛着房债买了一套和他描述中一样的公寓,还有了吉他,就是没养那只猫。
如今我二十四岁了。
今天天气不错,我装嫩穿上了高中那套白底红边的夏季校服,坐在江边吹风。
难得一见的晚霞覆盖住蔚蓝,又一次把江水映得通红。像是这七年从未存在,我们还是那样意气风发,他此刻会牵着我,一起默默看着天空。
我打开手机,屏保是他十七岁时候打篮球的照片。少年奋力跃起,在最后一刻越过重重阻碍投了一个三分球,扭转了输赢局面。
大拇指轻轻摩挲了一下屏幕,解锁。
日历上,明天是7月23日。
我起身朝最近的花店走去。
“您好,请给我包一束白菊,再要一支玫瑰。”
我想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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